有一種誤解認為,租戶在被驅逐後有 30 天的時間搬離他們的公寓。或者他們可以從法院獲得艱難情況暫緩驅逐 ( Hardship Stay of Eviction ) 以阻止驅逐,直到他們找到新的住處。艱難情況暫緩驅逐並不是可以容易獲得的,如果您只是因為未支付租金而被驅逐,則不能使用。
艱難情況暫緩驅逐 (Hardship Stay of Eviction)
在您的房東獲得驅逐判決後,您將會收到驅逐搬遷令 (Warrant for Removal) 。從收到驅逐搬遷令之日起,您有三個工作日的時間申請「暫緩聽證」(stay hearing )。若要要求暫停 “凍結” 封鎖 ( stay “freeze” of the lockout ),您必須前往舉行驅逐聽證會 ( eviction hearing ) 的法院特別民事部 ( Special Civil Part ) 的書記官辦公室。如果您沒有支付全部租金,或者沒有阻止驅逐的有效依據,您可以在書記官辦公室向法院申請延期 1 週,即合乎法定的暫緩搬遷 ( Orderly Removal ) 。您也可以要求「艱難情況下暫緩驅逐」。如果艱難情況下暫緩驅逐令獲得批准,則會暫時延遲您被鎖在門外。
如果您有全部應付的款項,您有權將其全部支付給房東(如果房東不接受,則支付給法院)並停止驅逐。如果您的困難是無法支付房租,法律不允許法官批准艱難情況下暫緩驅逐。
如果您的驅逐案件不僅涉及租金(違反租約、行為不檢等),您可以申請艱難情況下暫緩驅逐。要獲得艱難情況下暫緩驅逐,您必須向法院證明存在的某種困難,例如沒有其他住處可去,或家中有孩子。艱難原因不能是您沒有錢付到期的租金給房東。艱難情況下暫緩驅逐不一定是自動的。法官始終有權酌情決定是否批准艱難情況下暫緩驅逐,並且在行使酌情權時也可以考慮房東的需求。
如何獲得艱難情況暫緩驅逐
- 您必須遵守租約,提供您困難的證明,並在驅逐令聽證會 (warrant hearing) 當天支付欠房東的任何未付款項。不要假設法院提交的文件中列出的應付金額是正確的。您應該自行計算應付金額,並確保包括滯納金、訴訟費、律師費以及自開庭日期以來到期但尚未支付的租金。最好嘗試從房東那裡獲得最新的租金分類帳。
- 法官最多只能批准六 (6) 個月的艱難情況暫緩驅逐。法官通常會以兩個 (2) 個月的增加量批准艱難情況暫緩驅逐。這意味著在前兩個月(2)之後,您必須向法官請求延長逗留時間。如果您必須申請延期,請準備好向法官展示您為尋找新公寓所做的努力。
- 為了繼續符合艱難情況暫緩驅逐資格,您必須按照租約規定的到期日支付您在公寓/房屋中居住的每個月的租金。您應該向房東支付全額租金,或向特別民事法庭支付。請務必索取所有付款的收據。您還需要遵守法官在艱難情況暫緩驅逐令中提出的任何其他要求。
如果您被驅逐的唯一原因是未付款,那麼艱難情況暫緩驅逐將很難獲得,而且也不會起作用。它們並不是人們自動享有的權利,而是在狹隘的情况下才能要求,延長驅逐搬遷的日期也變得困難。然而,如果您確實符合要求,並且需要更多時間尋找新公寓,艱難情況暫緩驅逐可以是延遲驅逐搬遷的有效方法。
最後,請永遠記住,中部澤西法律服務處(Central Jersey Legal Services,簡稱CJLS)為符合資格者提供免費服務。因此,如果您收到房東驅逐的投訴,或有任何法律問題,請致電給我們。
CJLS 專為低收入家庭和老年人提供免費民事法律援助。如果您有房東房客糾紛、家庭暴力、社會福利、移民、消費等問題,請撥打732-249-7600。我們有會說中文的工作人員為您服務。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