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止家庭暴力法: 家庭暴力、家庭事務、限制令 – Domestic violence, Family Matters, Restraining order
本文是由中部澤西法律服務處資深律師 – Susan McCue, Esq. 撰寫 (Nov. 29, 2024) 臨時限制令A (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簡稱TRO) 是法官可以簽發的民事命令,要求施虐者遠離家暴的倖存者。 TRO 還可以提供其他類型的民事救濟。 如果您遭受配偶、前配偶、家人、與您有約會關係的人以及與您有孩子的人的家庭暴力,您就有資格申請 TRO。 您可以在法院上班時間親自到郡法院申請 TRO,或在法院下班時間親自到警察局申請 TRO。您可以在家暴發生的地點、您居住的地方、您的臨時庇護所的所在地或施虐者居住的地方提出申請。 在您的申請中,您必須至少說明被告最近一次對您實施的一項具體家暴行為。 您還必須列出過去針對您發生的家暴行為。要詳細完整地列出當前和過去的家暴行為。法院不能允許您就申請書中未書面提及的事實作證。如果您沒有列出您希望在最終聽證會上作證的家暴行為,您可以修改您的 TRO(添加資訊)。為此,請前往案件所在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