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止家庭暴力法: 家庭暴力、家庭事務、限制令 – Domestic violence, Family Matters, Restraining order
本文是由中部澤西法律服務處資深律師 – Susan McCue, Esq. 撰寫 (Nov. 29, 2024) 臨時限制令A (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簡稱TRO) 是法官可以簽發的民事命令,要求施虐者遠離家暴的倖存者。 TRO 還可以提供其他類型的民事救濟。 如果您遭受配偶、前配偶、家人、與您有約會關係的人以及與您有孩子的人的家庭暴力,您就有資格申請 TRO。 您可以在法院上班時間親自到郡法院申請 TRO,或在法院下班時間親自到警察局申請 TRO。您可以在家暴發生的地點、您居住的地方、您的臨時庇護所的所在地或施虐者居住的地方提出申請。 在您的申請中,您必須至少說明被告最近一次對您實施的一項具體家暴行為。 您還必須列出過去針對您發生的家暴行為。要詳細完整地列出當前和過去的家暴行為。法院不能允許您就申請書中未書面提及的事實作證。如果您沒有列出您希望在最終聽證會上作證的家暴行為,您可以修改您的 TRO(添加資訊)。為此,請前往案件所在的 法院的家事法庭,並與家暴單位的人員交談,他們將幫助您修改或更正 TRO 中的任何錯誤或遺漏。 一旦法院發出 TRO,該 TRO 將規定被指名的被告不得與您聯繫。您也可以要求法院在 TRO 中提供其他救濟,例如扣押被告擁有或可以使用的槍支和刀具等武器、臨時擁有的共同住宅、有關撫養、孩子的監護權、臨時擁有汽車的命令,並且防止與受到家暴影響的其他人接觸。 TRO 簽發後,必須在 10 天內安排在家事法庭舉行聽證會。施虐者所居住的當地警察會給他或她 TRO 副本。該命令將要求您和施虐者在指定的日期和時間出庭。 在最終聽證會上,您和被告都會出席並提供證詞。各方都將作證,並且各方都有機會向作證人詢問有關其證詞的問題。任何一方都可以提供證據和其他了解導致 TRO 的事件細節的證人。必須列印出受傷或財產損失的照片、簡訊或社交媒體貼文的副本;相關事件的影片必須下載到隨身碟上,以便法院保留副本。這些物件都不能透過您的個人手機提交給法院。 在每個人都作證後,法官將決定 (1) 家暴是否發生在 TRO 中聲稱的日期和時間,以及 (2) 受虐者是否需要保護,以免受未來家暴行為的影響。如果法官在考慮雙方證詞和證據後發現這兩項均得到證實,則會發出最終限制令 (Final Restraining Order 簡稱FRO)。如果沒有,TRO 將被撤銷,所有保護措施將被取消。如果進入了